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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德令哈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要点任务台账的通知
2017-06-06  
 索 引 号  20210128-172158-415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7-06-06

德政办〔2017〕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青海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青政办〔2017〕27号)、《青海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青法政组办〔2017〕6号)和《海西州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西政办〔2017〕71号)要求,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德令哈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对照任务分工做好各项工作。

一、全面承接任务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德令哈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德令哈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德令哈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抓紧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和落实,及时制定出台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台账,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可检验成果。6月15日前,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将工作要点和任务台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强化主体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要认真对照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台账,查找工作差距,把握工作重点,督促法治政府建设有序高效推进。

三、确保任务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制度执行、成效取得、责任落实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落脚点,把工作进展情况、采取措施和形成的成果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各项任务贯彻落实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对主动作为的激励支持,对落实不力的点名通报。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对任务台账可验收成果进行动态调整,年底前全面准确报告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附件:德令哈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德令哈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    

  
附件【51A2B96C485F80BF85ED3642C4C_EE9F763B_A40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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