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德令哈市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2018-08-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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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政办〔2018〕10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加快构建“畅、安、舒、美”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不断提升全市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水平,决定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檀中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季雪朝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许国佩 市公路工程养护队队长 史明顺 市路政管理大队队长 傅麟杰 市运管所所长 宿 飞 市交通运输局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季雪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及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强化激励问责;负责农村公路专管员技术培训,组织制定专管员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县、乡村道季度考核的考评机制。 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县道县养、村道村养、乡道乡养”的三级管养原则,全面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负责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一)总路长:为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的总负责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局属各部门路长履行职责。 (二)县级路长:为辖区内县道的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县道沿线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县道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路产路权保护。 ( 三)乡镇路长:为辖区内乡道的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由乡镇分管交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道路沿线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开展路产路权保护。 (四)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由建制村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及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的开展,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县乡村道路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事项。 德令哈市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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