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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令哈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2018-09-17  
 索 引 号  20210128-172334-031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8-09-17

德政办〔2018〕1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德令哈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德令哈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德令哈2030”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市慢性病防治工作,降低群众患病风险和疾病负担,提高全市居民健康期望寿命,扎实推进健康德令哈建设,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青政办〔2017〕167号)及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西政办〔2018〕65号)要求,结合市情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所称的慢性病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和口腔疾病,以及内分泌、肾脏、骨骼、神经等疾病。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州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统筹协调、共建共享、预防为主、分类指导”原则,推进“健康德令哈”建设为主线,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为重点,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提升全民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减少可预防的慢性病发病、死亡和残疾,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全生命周期健康,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有力推进“健康德令哈”建设。

二、规划目标

到2020年,慢性病防控支持性环境基本形成,因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进一步下降,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11%,人均期望值提高到74.2岁。到2025年,慢性病防控支持性环境进一步完善,居民重点慢性病防控知识知晓率明显提高,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16%,人均期望值提高到75.4岁,有效控制慢性疾病负担。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市疾控中心为中心,以医疗卫生机构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者为骨干,以企业、学校、社区等兼职健康教育人员为依托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深入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等开展《青海省健康素养88条》专题讲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开展常住居民的健康宣传活动,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发展健康文化,移风易俗,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和生活习惯。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规范慢性病防治健康科普管理。在德令哈电视台,柴达木报社开设健康专栏,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慢性病防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健康公益宣传和社会动员活动。各单位围绕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以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街道社区、商场超市为主阵地,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在户外、公共场所LED屏、公交车、出租车等场地连续播放健康公益广告及核心知识,组织开展主要慢性疾病的防治知识与技能相关培训、健康咨询、义诊服务等,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争取到2020年和2025年,我市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50%和60%。

(二)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营养均衡、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卫生健康知识教育,积极开展卫生习惯与健康行为、伤害预防与自我防护、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心理健康等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实现预防工作关口前移。重视老年人身心健康,开展老年人慢性病防治健康指导与综合干预。积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健身和职工运动会、健步走、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坚持每天锻炼1小时。依托村(居)委会组织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科学指导大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发挥中(蒙、藏)医在治未病方面的优势,实施中(蒙、藏)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拓展中(蒙、藏)医医院服务领域,大力传播中(蒙、藏)医药知识和易于掌握的养生保健知识、方法。

(三)建设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积极推动绿色清洁生产,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改善从业人员作业环境,严格控制尘毒危害,强化职业病防治。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建立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大农牧区改厕力度,持续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环境。合理增加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运动健身环境,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工程,大力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整体提升,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对公众有序开放体育场馆设施,形成覆盖城乡和农牧区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四)引导居民合理膳食。制定并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加工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针对不同人群(孕妇、青少年、婴幼儿及老年人)宣传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居民形成科学合理的膳食习惯,逐步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的“人人讲营养、人人重营养”的健康饮食文化。调整优化食物生产结构,引导生产安全、营养、方便、多样的农产品。支持食品加工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推动实施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促进健康食品开发与生产。倡导和鼓励食品销售企业开设健康食品专柜,引导消费者选择健康食品。

(五)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新发展。以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探索适合我市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要与卫生城镇和健康城镇建设要求相结合,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融合,全面提升示范区建设质量,在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我市要在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确保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六)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普及烟草危害知识,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积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社区创建活动,推进无烟环境建设。严格执行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法律规定。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及过度饮酒导致疾病的发生。到2020年,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下降15%。到2025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

(七)做好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工作。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应及时提供干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逐步提供血糖血脂检测、口腔预防保健、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到2025年,所有的乡镇卫生院能开展血糖测定服务,3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能开展简易肺功能测定服务,2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的乡镇卫生院能开展口腔预防保健服务。逐步将临床可诊断、可治疗、群众可接受、政府能负担的疾病筛检技术列为公共卫生措施。利用成熟筛查技术在农牧区高危人群中逐步开展上消化道癌、宫颈癌等疾病的早诊早治工作。加强健康体检规范化管理,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实施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内容,将肺功能检查和骨密度检测项目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设立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等自助检测点,引导居民进行自我检查。

(八)开展针对性健康干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逐步开展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提供平衡膳食、身体活动、养生保健、体质辨识等咨询服务。鼓励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接种成本效益较好的肺炎、流感等疫苗。加大牙周病,龋病等口腔常见病干预力度。实施儿童局部用氟、窝沟封闭等口腔保健措施,到2025年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3%以内。重视老年人常见慢性病、口腔疾病、心理健康的指导与干预。促进体医融合,在有条件的机构开设运动指导门诊,拓展医保卡在体育健身方面的消费用途。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发挥体育锻炼、健身、休闲体育在疾病预防和治疗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供运动健康服务。推广慢性病健康干预适宜技术,探索开展集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于一体的职工健康管理服务。

(九)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优先将慢性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积极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患者的分级诊疗,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慢性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完善双向转诊机制,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十)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加强慢性病诊疗服务实时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努力缩短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到就诊有效处理的时间,推广应用癌症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降低患者死亡率。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完善临床药师准入制度,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保障临床用药安全。大力开展合理用药监测、预警、干预工作,严格落实合理用药政策。强化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十一)完善防治服务体系。以市域医共体建设为依托,加强慢性病、老年病的长期护理、康复管理等医疗专科建设,带动全市医疗服务整体水平提升,承担对辖区内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的技术指导。医共体同时配备专业人员,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做好慢性病防控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满足慢性病防治需求。

(十二)构建医防协同。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上下联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综合防控干预策略与措施实施指导和防控效果考核评价。医院负责危重急症病人诊疗工作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实施人群健康促进、两危人群发现和指导、患者干预和随访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承担慢性病及死因登记报告工作。

(十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明确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个人等各方在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按规定纳入诊疗常规。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等参与慢性病高危人群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培育以个性化服务、会员制经营、整体式推进为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

(十四)建立多元化医保救助政策。完善以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和其他各种形式保险为补充的多元化医保和救助制度、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推动慢性病防治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患慢性病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医疗救助。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将优质资源向贫困地区和农牧区延伸,开展对特殊人群的医疗扶助。

(十五)完善药品供应保障。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加强医共体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通过药品统一带量采购,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品配备到位,方便患者就近对症就医购药;发挥社会药店在基层的药品供应保障作用,提高药物的可及性。在合理规范用药的前提下,探索以多种方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的老年慢性病患者可以由家庭签约团队资质医生开具每次最多不超过1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保障基层慢性病长期处方用药。充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

(十六)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体检,养老和养生保健机构以及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互联网企业等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参与所在区域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慢性病防治服务,创新服务模式,促进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发展。积极拓宽慢性病防治公益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入慢性病防治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十七)促进医养融合发展。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密切结合,积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深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老年保健、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维护和促进老年人功能健康。依托市医共体服务体系,加强老年医学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医共体总院设立老年病科,其他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门诊,增加老年病床数量,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便利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健康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规范老年人健康养老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将医养结合机构和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十八)推动健康数据互联共享。促进全市互联网健康大数据建设,实现多部门、全人群健康数据的互联共享,大力发展智慧健康产业,努力探索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与健康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慢性病防治手段和工作内容,推进预约诊疗、在线随访、疾病管理、健康管理等网络服务应用,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十九)完善监测评估体系。整合单病种、单因素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信息,实现相关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医院信息系统(HIS)及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对出生死亡、相关慢性病监测信息的定时推送和实时更新,提高监测实效,定期发布慢性病相关监测信息。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摸清辖区内主要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信息分析与利用,掌握慢性病流行规律及特点,确定主要健康问题,为制定慢性病防治政策与策略提供循环依据。加强水、土壤、空气等环境介质和工作场所等环境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逐步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的纵向报告和横向交换,动态实施环境、食物等因素与健康的风险评估与预警。

(二十)推动适宜技术应用。结合慢性病防治需求,遴选成熟有效的慢性病预防、诊疗、康复保健适宜技术,加快应用推广。开展慢性病社会决定因素与疾病负担调查,探索有效的慢性病防控路径。利用民族医药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形成慢性病民族医健康干顸方案并推广应用。在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信息沟通及共享、防治技术交流与合作、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参与慢性病防治交流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将慢性病防治作为“健康德令哈”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管理机制,细化责任分工,确保领导到位、责任明确、措施有效。各单位应制定适宜本单位的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综合防治体系。

(二)落实部门职责,加强防治结合。慢性病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不断优化防治策略、深入开展宣传引导、最大限度减少人群患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本规划并开展监督评估,发改部门要将慢性病防治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善慢性病防治基础设施条件,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慢性病防治相关经费。人社部门要积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慢性病医疗负担。

(三)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服务水平。坚持以慢性病防治工作需求为导向,完善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加强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医疗、公共卫生、护理、康复等领域人才培养。加强医教协同,深化院校教育改革,加强对医学生慢性病防治相关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养,支持高校设立健康促进、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加强有针对性的继续医学教育,着力培养慢性病防治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增加对农牧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实施慢性病的综合防控战略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要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慢性病防治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慢性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五、督导评估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规划实施分工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联合开展督查和效果评价,2020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组织规划实施的终期评估。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给予表扬,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将规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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