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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令哈市“利剑2018”冬季煤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1-30  
 索 引 号  20210128-172355-151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8-11-30

德政办〔2018〕19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德令哈市“利剑2018”冬季煤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

德令哈市“利剑2018”冬季煤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规范全市煤炭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依法打击非法开采煤炭资源行为,根据《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利剑2018”冬季煤炭专项行动的通知》(青国土资〔2018〕437号)和海西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西国土资监〔2018〕39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利剑2018”冬季煤炭专项行动,结合市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落实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全市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及煤矿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生产运营,确保全市煤炭资源管理秩序稳定。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德令哈市“利剑2018”冬季煤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学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建林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尹运儒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赵建华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柴春林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局长

董小波 市林业局局长

杨文奎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孝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辛素萍 柯鲁柯镇镇长

达 拉 怀头他拉镇镇长

张遵召 尕海镇镇长

才仁那木德克 蓄集乡乡长

季学财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季学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将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煤炭勘查、开采企业及煤炭资源矿产地进行全面清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行为。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煤炭资源的,依法予以取缔,清理人员和设备,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对偷采盗采煤炭资源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清理出矿区,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偷采盗采组织者的法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及时移送。对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中违法开采煤炭资源的,严肃立案查处并及时上报州国土资源局。

二是严肃查处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行为。对煤炭资源开发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的依法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并要求企业做好环境恢复治理。

三是积极开展煤炭资源违法犯罪移送工作。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因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及时申请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凡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及时向扫黑除恶办公室汇报,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规范完善煤炭企业矿山用地手续。全面清查煤炭企业矿业用地手续办理情况,对未办理矿业用地手续的企业,督促尽快规范完善,该立案的立案查处。

四、行动阶段

“利剑2018”冬季煤炭专项行动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结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自查清理阶段。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非法开采煤炭资源行为进行全面清查,认真填写《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及环境恢复项目统计表》;加大对重点区域和偏远地区巡查力度,着力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和制止率,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把煤炭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积极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利剑2018”冬季煤炭专项行动,畅通12336举报电话,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查处整改阶段。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2月15日。对第一阶段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建立健全卷宗档案,该清理的及时清理、该立案查处的及时立案查处,力争达到整改一处、教育一片,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效果。

(三)全面巩固阶段。时间为2019年2月16日至2019年3月31日。加大对重点区域监管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煤炭资源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煤矿区所在乡(镇)、村基层组织作用,全面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总结阶段。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及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先进经验,进一步深化、细化解决问题,为建立煤炭资源监管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一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领,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要加强沟通,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上报排查及处理情况。三要加强源头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煤炭资源活动。

(二)打防结合,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推动转变资源利用方式,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同时紧抓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巩固煤炭资源规范管理成果。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强巡查检查,对煤炭资源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从源头上保护好煤炭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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