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令哈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2020-03-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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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令哈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德令哈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德令哈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部署,做好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现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县级评估工作的函》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2018年生态保护红线(报批稿)为基础,结合省林业和草原局开展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统筹考虑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的关系,按照保护优先、重点识别、实事求是、纠偏优化的评估要求,提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为2020年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依据。 二、评估调整任务 (一)评估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包括基础数据是否真实准确,评价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划定界线图、数、实地是否一致,是否应划尽划,以及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情况,自然保护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情况(含饮用水水源地),同时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8类有限人为活动的管控要求,判定2018年生态保护红线(报批稿)的合理性。 (二)识别矛盾冲突并按要求进行处理。全面结合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收集相关基础资料,从矛盾冲突情况、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情况入手,核实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与生态保护红线、“国土三调”已有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人工商品林、合法矿业权等数据矛盾冲突的真实性,统计矛盾冲突图斑,并重点踏勘矛盾冲突规模较大、空间分布较为集中的区域,提供实地举证照片,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中的矛盾冲突情况,由市林草局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征得同意后进行调整。 (三)提出评估调整方案。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和矛盾冲突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级、省级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项目及未来规划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情况,按照“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的要求提出本行政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若面积有减少,按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的原则,同步提出补划方案,评估调整方案和补划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程序上报,并上报准确、翔实的相对应的矢量数据及依据。 (四)逐级上报评估调整成果。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由州人民政府复核,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经专家评审论证、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征求,修改完善后,按国家要求编制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按程序上报自然资源部。 三、评估审核时间安排 根据省级统一安排,初步将自查和评估时间定于2020年2月12日-2020年2月21日(后期根据省厅安排进行调整),开展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结合实地核查结果,提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经市级审查后提交州级复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学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尹运儒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韩 洪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党史办主任 成 员:樊百花 德令哈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总工程师 苏炳邦 州水利局副局长、市水利局局长 昂 智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尹东来 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春雷 市民政局局长 马永发 市财政局局长 赵建华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郭赢洲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柴春林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局长 杨文奎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季雪朝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江宏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杨立和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马英花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裴尕桑 市气象局副局长 李岁刚 柯鲁柯镇镇长 达 拉 怀头他拉镇镇长 仲全成 尕海镇镇长 才仁那木德克 蓄集乡乡长 季学财 市自然资源局执法队队长 张继德 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主任 王永莉 市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室负责人 马 莉 市自然资源局空间用途管制与利用室负责人 祁杲民 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室负责人 高 毓 德令哈供电公司总经理 为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高效、连贯开展,由各成员单位指定的业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全面负责生态红线调整相关事项。领导小组设在市自然资源局,马英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估工作布置、信息沟通、评估调整与成果上报等事务。 (二)落实工作经费 为确保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前期对三家单位进行了询价,拟定评估调整方案编制费用为38.8万元,由市级财政局统筹安排。 (三)落实技术队伍 由于评估调整工作专业技术要求高,应选取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和具有数据库建设相关业务经验的技术单位开展具体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积极配合作业单位提供基础数据,按照方案自查与评估时间要求,落实时间节点、严把成果质量关,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 附件:各部门业务人员名单
附件: 各部门业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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