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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令哈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分工方案的通知
2020-09-22  
 索 引 号  20210128-172607-269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0-09-22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德政办秘[2020]50号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令哈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年”

活动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德令哈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德令哈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分工方案

为开展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加速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市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大幅提升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获得电力、纳税、用水用气、跨境贸易、获得信贷等事项便利度,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以改革实效激发市场活力,在重点指标关键环节和解决难点问题上实现新突破,在指标提升、立法保障、评价促优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重点任务

1.减少市场准入限制。推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模式,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清理部分行业领域阻碍社会资本进入的“旋转门”、“弹簧门”政策。全面落实对各类市场主体的一致性准入管理措施,对照梳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规范所涉事项的管理权限、办理流程、申报条件等。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

2.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开办企业“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参保登记”全流程在线办理,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为企业提供档案“容E查”服务,实行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将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合并为就业参保登记1个环节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设立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开办企业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

3.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深入实施投资项目“审批破冰”工程,研究制定“审批破冰”工程分工方案,每月开展“集中审批周”活动,全面推进地区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改革,将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审批环节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推进环评审批网上办理,对部分环境影响较小、风险可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项目,实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依照“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多评合一”工作要求,逐步推进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工作。简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图审流程,实行技术方案和施工图联合审查,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随时审批,申请人全程网上办理。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4.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全面推行客户用电线上报装,实行接电工程“双经理”负责制,提供客户接电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服务,进一步压缩小微企业获得电力报装时间、环节及成本,将电网接入工程中的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等审批环节从串联前置审批改为并联同步操作,取消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外部接电工程费用,将用电报装平均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德令哈供电公司

5.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度。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协同共享,购置自助查询终端在相关场所设置登记信息查询端口,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各地区人民政府要加大部门间业务管理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实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

6.提升纳税便利度。推行“一窗受理,业务联办”,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持续压减办税事项和次数,推行主税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探索推行财务报表报送、增值税申报“一键报税”,推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年内基本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次办结。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理“通缴通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

7.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推广“提前申报”“关税保证保险”“原产地智能审单”等模式,缩短通关时间。推广运用“单一窗口”标准版,功能覆盖原产地证申领、企业备案管理、出口退税及金融服务,逐步实现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到100%。加快推动货物出口、自动进口(含机电产品)许可等审批事项“一网通办”,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将审批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责任单位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

8.提升获得用水用气便利度。全面推行用水用气“一站式”报装服务,将供水用户报装过程中的4个环节(报装受理、供水方案制定、项目预算及合同签订、验收通水),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精简报装申请手续,优化流程管理,将天然气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核发后办理;将天然气用户报装过程中的4个环节(报装受理、现场查勘、接气方案确定、工程验收),办理时限压缩至16个工作日以内完成,用户燃气设计和施工安装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内完成。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度。推进“银税互动”,优化“银税互动”中小微企业授信审批和风控模式,逐步扩大首次获得“银税互动”贷款的中小微企业信贷发放范围。开展“百行进万企”活动,实施资本市场“高原红”行动。推广“信易贷”,为纳税诚信企业提供无抵押、低成本信用贷款。建立针对中小企业金融信贷专业化分类、批量化营销、标准化审贷、差异化授信机制。优化信贷流程,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简便审批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云办公”贷款发放实现“T+0”放款模式,降低纸质材料运用比例,切实提升办贷效率,力争将企业获得信贷时间压缩至13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0.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精简公用企事业单位索要的证明材料,动态调整证明事项目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信息一次采集、部门共享。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1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整合税务服务,逐步实现“一网办税”“一键咨询”和纳税信息发布,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缴纳税费服务。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并举,持续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标准,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等政策措施,规范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建立健全应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纳税人台账。继续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取的入会、赞助、培训、评比表彰等收费。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

12.净化招标采购市场。开展招标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清理取消各种涉及地域、行业和不同所有制的不合理规定,破除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赋予规模以下非招标方式项目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广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实现“远程不见面开标”。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13.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完善“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制度,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完善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对守信市场主体提供“容缺受理”和“绿色通道”。持续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因规划调整、政策变化等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

14.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各单位、各部门自建系统与青海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建立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完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清单,统一编印办事指南,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事。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积极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快递办”“咨询办”等不见面审批模式,推广政务服务“网上申请、网上审批、邮寄送达”办事模式。全市政务服务机构及平台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15.规范改进市场监管。加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共享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针对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对守法企业大幅减少检查频次。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行政监管和执法保护。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任务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取得实效,并于11月25日前将活动落实情况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各有关单位及部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机制,协同研究解决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合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的落地见效。

(二)强化法治保障。各单位、各部门重点针对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精点难点堵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制度性障碍,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三)强化监督考评。研究制定年度营商环境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细则,进一步细化量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建立通报反馈和整改落实机制,深度分析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切实找准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关键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总结经验做法,深度挖掘典型案例和示范样本,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合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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