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关于《德令哈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
| 2024-12-19 | ||||||||
|
||||||||
|
现就《德令哈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和住房保障需要,切实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确保准入、退出公开、公平、公正,制定《德令哈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十分必要。 二、起草依据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政办〔2020〕21号)、《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西政办〔2018〕89号)等相关规定。 三、起草过程 2024年5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要求,收集了省内地方性管理办法,形成了制定依据、参考资料。在起草过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期间共发出征求意见表40份,收到意见32条,经研究,采纳5条,经过多轮修改和完善,2024年7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形成了《德令哈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德令哈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共分十一章七十条,主要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管理,第三章准入管理,第四章配租管理,第五章配售管理,第六章住房租赁补贴,第七章退出管理,第八章运营管理,第九章资金管理,第十章监督管理,第十一章附则。 (一)准入管理,为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一是明确了我市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转户农牧民家庭等住房困难家庭的准入条件,二是明确了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情形,三是确定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需的材料,四是明确了“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和各相关部门职责。 (二)配租管理,一是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制定部门及制定标准;二是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签订事项;三是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违约和续签相关事项。 (三)配售管理,一是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原则,二是确定了公共租赁住房购买程序及审核和公示制度。 (四)退出管理,一是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相关情形,二是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解除合同后,对承租人承担的费用进行了明确。 本细则重点对建设、准入、配租、配售、租赁补贴和退出管理等方面作了细化。严把准入关,严格甄别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员资格,把政策性住房的照顾政策切实落到需要照顾的人;实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住户及时清退,把有限的政策性住房资源留给确实需要的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