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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土地耕种整改方案》政策解读
2021-03-30  
 索 引 号  dlh1/2021-00368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1-03-30

一、《整改方案》编制的背景

2020年10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以下简称“西安局”)对我市城乡增减挂项目(2014-2016)一期工程进行了督导检查,提出该项目存在部分土地拆旧复垦不到位、部分非建设用地纳入项目、复垦土地撂荒等三个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对提出的问题坚决完成整改,全面做好全市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土地耕种问题整改工作。

二、编制《整改方案》的必要性

国家土地督察反馈问题,州、市两级政府高度重视,为使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要求在一年内整改到位,对该项目提出的整改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针对整改难点多、责任不明、措施不到位,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高复垦土地质量,全面耕种到位,杜绝复垦土地撂荒的问题。

三、关于《整改方案》的重点内容

(一)种植面积:该项目复垦土地总面积1113亩。按复垦后的地类划分,其中,新增耕地479亩,新增草地634亩;按行政区划分,其中,尕海镇郭里木新村634亩(均为草地),新源村262亩(均为耕地),柯鲁柯镇金原村217亩(均为耕地)。

(二)种植物品种:尕海镇郭里木村最西端1-3号水淹严重的地块种植披碱草,4-6号地块套种燕麦和紫花苜蓿草,柯鲁柯镇金源村7号水淹严重的地块种植披碱草,其余种植小麦等大田作物,8号地块种植黄花苜蓿草。

(三)土地培肥:在翻耕的基础上,每亩施有机肥200公斤尿素15公斤。

(四)经营管理:有效保障种植前的春灌和种植后的1-2次灌溉,并切实加强耕种地块日常管理,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管理机制,严禁农牧民在种植地块内放牧

(五)产出效益: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耕种方对耕种后农作物受益。

四、《整改方案》各职责分工

德令哈市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地块土地权属不变,土地所有权属原拆旧村集体。按属地管理原则,耕种和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在土地所属辖区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对土地的耕种和经营管理权可分两种方式:一是可直接承包给种植大户统一耕种经营;二是可下放至村委会由村委分包给农户。具体耕种和经营管理方式由乡镇政府按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政府各相关部门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尕海镇政府:2021年4-6月份,组织完成郭里木新村和新源村981亩复垦土地春灌和春耕任务,7-9月完成1-2次灌溉。

(二)柯鲁柯镇政府:2021年4-6月份,组织完成金源村136亩复垦土地春灌和春耕任务,7-9月完成1-2次灌溉。

(三)市自然资源局:做好乡镇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复垦耕种任务顺利完成

(四)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加强耕种技术指导,做好选种及籽种、化肥的调配服务工作,做好斗渠和毛渠的修复

(五)市水利局: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维护,开展干渠和支渠的渠道修复和灌溉水调度工作,保障耕种地块灌溉用水。

五、《整改方案》相关问题说明

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整改工作加强督察指导,重点督察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德令哈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0日

政策相关链接: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令哈市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土地耕种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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