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1-12月德令哈市社会消费品完成情况分析 | ||||||||
| 2022-0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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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消费品完成情况 1-12月全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9459.9万元,同比增长8.4%,较上年同期提高24.7个百分点。其中:批发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5109.2万元,同比增长8.5%,住宿餐饮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350.7万元,同比增长6.3%。 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数据分析 1.从行业类别来看。批发业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1589.6万元,同比增长10.2%;零售业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3519.6万元,同比增长4.5%;住宿业完成零售额1681.4万元,同比增长12.3%;餐饮业完成零售额2669.3万元,同比增长2.8%。 2.从消费类值来看。粮油、食品类增长9.9%,其中肉禽蛋类下降32.6%,蔬菜类下降1.0%; 烟酒类增长63.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1.5%;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3.9%;日用品类增长49.3%;石油及制品类增长9.9%。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网络购物对传统零售业影响较大。近年来,网络购物快速发展,占据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对传统商业形成较大冲击,导致本地消费增长后劲不足;二是限下样本单位已成为拉动全市社零的主要动力,但限下样本单位多为个体经营户,存在经营稳定性差、营业收入不稳定等问题。 四、今后工作思路 (一)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与各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加强协调配合,结合部门职能,对商贸企业进行入户调研指导,了解掌握我市商贸业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 (二)及时调整限下“社零”样本单位库。对符合条件的样本单位(个体户)进行上门沟通,加强宣传解释,消除顾虑,提高配合统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做好以新换旧,确保限下“社零”样本单位数据真实可靠。 (三)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应统尽统。一是继续提升企业统计人员统计业务能力,坚持依法统计、做到应统尽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二是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从而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的基层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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