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省、州项目主管单位检查验收及绩效评价我市草原生态补奖工作 | ||||||||
| 2016-1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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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草原生态补奖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省、州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并在市委、市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通过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的不懈的努力,圆满完成了2015年草原补奖工作各项任务。 2016年10月17、18日,由省农牧厅、州农牧局、州草原站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实施2015年草原生态补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省级验收和绩效考评。 通过“一看二查三听”验收组一致认为,我市草原生态补奖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基础工作扎实,资金管理严格,档案管理规范,信息送报及时,工作成效显著,对我市草原生态补奖工作完成情况给予充分的肯定。 同时验收组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对禁牧,草蓄平衡区和生态管护员的监管绩效考评工作;二是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开展经常性检查,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三是创新相关制度,提高草原生态保护成效。 依照验收组的指导及建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更加努力,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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