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德令哈市拘留所开展监管文明用语活动
2016-11-08  
 索 引 号  20210127-191113-720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6-11-08

为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树立公安监管民警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提升窗口接待和服务工作效率,德令哈市拘留所要求全所民警、辅警在接待来所人员时一律使用文明用语,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提升公安监管形象。

一是端正执法态度,增强服务素养。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准确使用亲切、恰当的称呼,如“同志”、“先生”、“女士”等,杜绝冷嘲热讽、漠不关心行为及伤害群众感情的话;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使用“您好,请讲”、“您有什么事”、“您找哪位”、“请稍等”等文明用语。

二是提升业务素质,杜绝“外行话”。强化民警业务培训,要求民警熟练、准确掌握监所法律法规,熟悉执法程序,正确使用法律语言,不说外行话,不说让群众产生歧义的话,让群众感到看守所是有温暖、讲理由,更是严肃、庄严的场所。

三是严肃警纪法规教育,树立良好形象。加强民警纪律作风建设,使“八个严禁”深入警心,要求民警说话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讲警纪、讲法规,坚决杜绝随意表态、妄加评论、违反法律规定及有损公安监管形象的不良言行举止,确保民警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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