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我市2015年草原生态补奖机制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 ||||||||
| 2016-11-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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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牧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草原生态补奖机制检查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农草〔2016〕241号)文件要求,省、州级相关单位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验收组于2016年10月17-18日对我市2015年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 验收组通过实地检查、走访牧户、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了验收和绩效评价。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实施以来,我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各级政府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其中,禁牧面积265.6万亩、草畜平衡面积428.16万亩,任务完成率100%;全市139名草原管护员全部持证上岗,发挥职能良好;补奖资金1820万元(不含牧草良种补贴)已全部兑现到户。牧草良种补贴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省州相关专家一致认为我市的奖补工作扎实有效、合理合规同意验收。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通过第一轮五年草原补奖政策的实施,天然草原覆盖率和生产力与2010年相比有一定的提高。禁牧区、草畜平衡区的草场植被逐步得到恢复,草原生态逐步向良性循环方向演替。补奖政策实施与精准扶贫政策相结合,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提升高原特色畜产品供给水平,拓宽牧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收入水平,实现生态良好、生产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促进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让牧民群众进一步认可了补奖政策的实处。(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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