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推进棚户区改造步伐 着力改进人居环境 | ||||||||
| 2016-12-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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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德令哈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德令哈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城市建设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经济和谐发展,取得了良好实效。 一、项目进展情况 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共1000套,我市编制完成实施方案并已审批,分别是安泰佳苑100套,鑫泰佳苑150套,惠和花园100套,锦江花苑33套,昆仑大酒店40套,甘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购500套,剩余77套正在协商中,目前安泰佳苑已开工建设,鑫泰佳苑正在主体施工,惠和花园、昆仑大酒店已竣工验收,锦江花苑正在室外配套工程,甘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 二、主要做法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加快推进棚改进程的重要模式,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府主导,规范运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程序,采取公开邀请招标,建立健全规范化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确保安置住房回购公开公平公正。 (二)公开择优,注重实效。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社会服务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公开透明、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棚改服务提供机构。加强绩效管理,建立评估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鼓励创新,完善机制。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借鉴外省、市经验,创新机制体制,改进方式方法,完善棚改服务供给方式和项目运作模式,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实际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制度体系。 (四)加强监管,健全机制。加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确保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使用规范。购买主体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运作。被购买主体健全财务制度,严格履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保障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被购买主体的棚改服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档案。财政部门建立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被购买主体,严格按照《财政非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大力度,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推进购买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项目管理。加强项目检查,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建设标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做好项目建设信息工作,定期报告建设进度。 (二)加快工作进度。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涉及多个方面,要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共同做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各项工作。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与监督工作,落实项目建设工作台帐,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力争年底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三)不断完善城镇住房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做好城乡住房工作规划。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城镇住房管理的新思路,鼓励保障性住房入住家庭通过努力改善经济状况来解决住房问题,让更多的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择业引导,落实创业政策,帮扶支持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就业;加强对主体少数民族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回炉”培训,提高其就业技能水平,拓宽就业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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