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住房保障见成效贫困群众迁新居 | ||||||||
| 2016-12-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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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月底,我市贫困户危房改造农户共55户已全部通过市级验收并搬进新居,入住贫困户喜笑颜开。 我市危房改造对象为危房和无房贫困户。通过各乡镇、村委民主评议,逐级审核、张榜公示,做到了对象公开、标准公开、资金公开,确保了危房改造及搬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贫困户危旧房改造项目中,户内1人的,修建房屋套内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户内2人以上的修建房屋套内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危房改造房均为砖混结构。危房改造采取贫困户自建方式,贫困户在乡镇政府监督下,与有资质建设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民监督委员会相关人员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于2016年11月底前,全市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全部完工,并通过市级验收已迁入新居。 随着近几年危旧房改造的深入推进,使我市建档立卡261户贫困户住房安全完全得到了保障,真正实现了“忧心房”变“舒心居”。(市农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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