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德令哈市再次提高高龄补贴标准 | ||||||||
| 2017-04-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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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再次提高高龄补贴标准 为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德令哈市从弘扬敬老美德、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广大高龄老人安享晚年。 根据省财政厅、民政厅、省老龄办《关于提高全省高龄补贴标准的通知》(青民发【2017】34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起,德令哈市将7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月人均提高20元。提标后,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10元;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2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4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80元。 在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的同时,市财政将进一步加强对高龄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运行、专款专用,杜绝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高龄老人手中,维护高龄老年群体的切身利益。(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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