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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5+3"工作机制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2017-07-13  
 索 引 号  20210127-192304-977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7-07-13

德令哈市牢固树立"全程监督、抓常抓实"的工作理念,通过建立"5+3"工作机制,着力在规范选任程序、树立用人导向、提高工作透明度、严肃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堵住干部选任工作的"风险点",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规范"五个环节",提升干部选任工作程序规范化水平一是规范动议环节。组织部门根据平时干部考察考核结果、有关领导的建议、班子建设和工作需要等,汇总后提出动议的初步意见,部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后向市委书记汇报;在动议中,市委书记只提方向,不提具体职位;只提选任标准,不提具体人选;只提选拔要求,不提选拔范围,形成共识后交由市委集体研究通过,并形成建议方案,明确干部动议的理由、原则、职位情况、任职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坚持做到不盲目动议、不临时动议,提高干部调整动议的计划性、针对性和科学性。二是规范推荐环节。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都须经过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坚持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三是规范考察环节。立足"认清、选准、用好"干部的原则,完善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检查工作、个别谈话、干部考察等方式,及时全面了解干部日常工作表现;注重了解领导干部在应对重大事件、完成重大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等工作中的表现,聚焦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着力考准考实干部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性格特点等,对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到半年的,均实行了主管部门和原单位延伸考察,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防止考察失真、失实和避免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同时,建立德令哈市干部监督档案,整合纪检监察、公检法、审计、信访、五人督察组、监督委员会等执纪监督部门的信息,实现干部监督信息痕迹化管理。四是规范酝酿环节。对拟提拔交流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常委会讨论之前,广泛征求单位、部门党组织、相关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政法、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党外干部征求统战部门意见,政法干部征求政法委意见,进行充分酝酿,坚持做到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五是规范讨论决定环节。市委常委会每次研究干部的数量不超过规定比例,讨论干部任免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达不到规定参会人数要求的不研究,沟通酝酿中有意见分歧的不上会,有问题反映没核实清楚的不任用。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实行无记名表决,表决前各常委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书记末位表态,形成共识后进行表决,坚持做到未经集体讨论的干部不公示。

注重"三个方面",促进干部选任工作纪律制度化建设一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将"好干部"标准和省委"四个一批"、州委"四关注四重用四不用"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大力选拔那些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的干部。同时,积极推动干部监督工作常态化全面化从严化,严肃惩处那些思想不健康、手脚不干净、不守规矩、不知敬畏的干部,着力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二是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四评议"工作,每年由"一把手"代表常委会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接受全委会成员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和询问质询。通过全委会对常委会特别是"一把手"用人行为的监督,在整个社会上形成监督的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严格执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新提任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制度,对考察期间有信访举报的干部暂缓提交常委会讨论研究;对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并调查属实的,坚决不予任用并严肃处理;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正式任职,充分接受"阳光杀菌",使干部选任工作健康运行。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坚持实名举报必查,限期办结,适度反馈,把群众监督真正落到实处,有效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考察责任制。按照"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明确考察组及其成员的权利、义务、责任及责任追究方式,切实解决干部考察工作中主体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强化参与考察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实施考察工作全程记实制。健全完善《德令哈市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按照"一人一表、一事一记"原则,详细记录被考察对象在动议提名、民主推荐、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纪实信息,对有操作程序不规范、更改伪造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隐瞒考察对象问题、发现问题不认真调查核实等行为的,进行严肃处理。(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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