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市纪委下发提醒函促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 | ||||||||
| 2017-08-24 | ||||||||
|
||||||||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中央和省州市委扶贫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根据8月16日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工作职责,近日市纪委对各乡镇街道党委、“双帮”责任单位、脱贫驻村第一书记和“八个一批”和十个专项方案责任单位及时下发脱贫攻坚和“双帮”工作《提醒函》83份,推动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提醒函》坚持问题导向,对各级党组织及驻村第一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够重视、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脱贫措施落实不力、组织产业扶贫针对性不强、群众满意度不高、部分贫困户主动脱贫动力弱化、扶贫数据信息沟通衔接不畅;“双帮”单位随意调整双帮责任人,不与组织部门、各乡镇街道和扶贫部门打招呼备案,导致实际双帮责任人、系统内帮扶人、台账资料帮扶人、明白卡中的帮扶人“两张皮”,双帮信息与实际脱节,没有做到“贫困户不脱贫、帮扶责任人不脱钩”,严重影响了第三方评估等问题。 《提醒函》要求,一是各级党组织按照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政治态度,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补齐认识上、感情上、能力上、作风上的短板,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加强与乡镇和村户的对接,结合双帮工作计划、工作需求等情况,加快落实帮扶措施,并做好派出工作队员的管理和思想引导工作,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确保派出队员安心驻村、发挥作用,正确履行职责。二是驻村第一书记要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要把准村情、摸准民情、记准实情,做到为每一个贫困户量身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通过到户产业、互助资金、扶贫产业园、乡村旅游等扶贫项目带动,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现代服务业、生态旅游业、民族特色手工业和新能源产业项目,积极构建户有增收项目、村有集体经济的产业格局,促进农牧民增产增收,正确履行“第一书记”扶贫责任清单中的各项工作职责,真正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市纪委)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