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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验收
2018-01-17  
 索 引 号  20210127-193150-473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8-01-17

德令哈市在创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中,紧紧围绕“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法、分类推进四个“关键点”、整合五个“结合点”,确立“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思路,着力推进“城评”工作,于2017年11月15日至18日接受为期4天的国家评估验收组验收。近日,省语委、省教育厅下发《关于青海省国家二类城市海西州德令哈市和格尔木市语言文字评估认定意见的通知》,我市得分267分,占总分值289分的92.38%(满分260分、总加分29分),以优异成绩通过了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认定,实现了全市“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总体目标。

——创新思路,把握“出发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牢牢把握“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法,即:围绕“服务中心”这一理念,抓住“管理”和“应用”两个方面,利用“示范校、示范窗口、示范街”三类创建载体,突出“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服务窗口”四大领域,做好“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推进、规范应用”五项工作,形成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构架,使“双推”工作在德令哈市生根、开花、结果,确立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导地位,不断提高其普及程度,形成了“说普通话、写规范汉字”的良好氛围。

——分类推进,强化“关键点”。一是强化党政机关的龙头作用。通过组织普通话培训测试,诵读大赛、公文大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广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用能力,做推普的表率;二是强化学校的基础作用。实施“四纳入、一渗透”,通过示范校创建、经典诵读、书法比赛、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国旗下的讲话等活动,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目前,我市已建成省级语言文字示范校2所;三是强化新闻媒体的榜样作用。“城评”及推普周活动期间,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辟语言文字工作专栏、播放推普公益广告、创建语言文字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我市“城评”工作动态,在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氛围营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扩大了语言文字工作的社会影响;四是强化服务窗口的辐射作用。全市公共服务各行业部门将创建与业务活动紧密结合,制定、完善了本行业的规划和规章制度,把“说普通话、写规范汉字”作为招聘新员工的基本条件,并纳入目标考核管理范畴,使语言文字工作成为提升行业形象的重要抓手。

——整合力量,找准“结合点”。一是与各项考核创建结合。积极联合文明办、市考核办,将语言文字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及我市重点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相挂钩,整体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二是与城市文明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啄木鸟在行动”及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对社会用字进行监督、排查和记录的基础上,主动联合市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对城区主要街道、商场、宾馆用字进行专项检查整治,不断净化用字环境,积极打造城市“立体名片”,期间共发放整改通知书300多份,拆除违章户外广告牌、灯箱广告50余块,纠正和完善各类不规范店招牌70余块,督促补办审批手续20余次;三是与素质培训结合。2017年共举办4期专兼职工作人员培训班,对全市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工作人员共600余人次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将文明用语列入各窗口服务行业培训的必备内容。同时,通过制作发放语言文字口袋书、宣传册、知识问答手册和宣传品等,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了“城评”工作的知晓率和社会参与度;四是与打造经典诵读等活动结合。充分利用“世界读书日”、“六一”国际儿童节、推普周等相关活动,举办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和展评活动;五是与社会用字源头治理结合。多次举办全市广告市场主体经营人员、广告审查员培训班,较大程度地从源头上杜绝了社会用字的不规范现象。(市教育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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