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德令哈市安监局就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 | ||||||||
| 2018-03-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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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及复产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安办明电〔2018〕3号)精神,根据海西州安监局对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市安监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就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 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二是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岗位清单,要运用行政执法、问责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手段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深入推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一是持续加大岁末年初及春节、“两会”期间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继续抓好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等方式,突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化工、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及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强化集中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3、4月份为全市各项目集中开复工时期,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格各类手续审批,确保企业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避免出现新的安全欠帐,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关。 三、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一是全力抓好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要研究制定和补充完善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推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风险排查和辨识,确定风险类型,划分风险等级;建立健全要情会商、联合督查机制,强化区域联动、部门协调管理,及时识别、研判、管控、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二是全力抓好企业安全风险防控。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明确风险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安全风险防控“一企一册”;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岗位“三卡”(岗位职责卡、岗位风险辨识卡、岗位应急处置卡),实行风险公示警示;加大对企业执行隐患排查“自查、自改、自报、公示”制度监督检查,推动企业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三是全力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规范实施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挂牌督办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督办不力的,实行约谈告诫,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深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一是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宣贯;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七进”、“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事故隐患曝光和事故警示教育;做好突发事故(件)新闻应对,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二是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在重点行业领域指导、培育一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指导和督促各企业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定期开展示范企业观摩活动,着力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由市安委会牵头以“走出去”的形式,开展一次安全监察执法考察工作,组织各行业监管部门干部到内地先进地区、企业进行实地观摩、考察,有效提高安监人员专业业务素质。各企业要继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提高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加强“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督促企业强化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教育;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不经培训上岗、无证或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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