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健全机制配强队伍全面提升新形势下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 ||||||||
| 2018-04-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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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提升全市基层民政工作能力,确保各项为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健全基层民政机制,配强基层民政队伍。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民政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全市7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了民政办公室,每个办公室保证4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实现全覆盖。通过设立民政办公室夯实了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提升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形成管理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政工作管理机制,规范有效推进基层民政工作,为全市经济和谐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落实民政工作经费,提升民政服务能力。为保障全市7个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市财政将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落实了每个民政办公室每年2万元的工作经费。加大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力度,实现市、镇、村“三级”联动,精准认定救助家庭,合理计算救助标准,切实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及时有效地把困难群众的“救急难”问题解决在基层。全市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忠实履行职责,强化工作举措,第一季度为2478户5101名保障对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共485.9013万元,发放医疗救助金400人(次)96.4702万元,实施临时救助92户58.49万元。 健全基层组织自治制度,设立民生保障委员会。顺利完成全市18个社区和42个村“三委”成员换届选举工作,共选举产生481名村(居)“三委”成员,各社区确定1名委员为民政专干,各村确定1名委员为民政联络员。各村(居)民委员会均设立了民生保障委员会,确保民生保障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举办2期村(居)“两委”成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督促指导全市各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自治能力。 健全民政协管工作制度,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为提升全市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立了民政协管员管理制度,7个乡镇、街道和18个社区共聘用28名民政协管员,并将报酬纳入财政预算,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建立年度考核、学习实践和培训制度,由乡镇、街道和民政双重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升全市基层民政工作服务能力,解决基层无人办事的难题,确保各项为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提高民政协管员业务能力,建立民政协管员例会制度,对民政协管员进行定期培训,对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试行)、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政策流程进行系统培训。 规范运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等2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为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进一步规范运营全市7个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加大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力度,减少社会救助“碎片化”,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随着救助水平的不断提高,使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困难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完善社会福利政策,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开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工作。全市已建成敬老院1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10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2家居家养老服务企业,为全市852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形成市、乡镇(街道)、社区三级社会福利设施网络养老服务体系。(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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