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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委组织部组织召开联企兴村"1+1"行动村企对接会
2018-09-05  
 索 引 号  20210127-193844-497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8-09-05

9月1日,市委组织部召开联企兴村"1+1"行动村企对接会,专题研究各结对帮扶企业助推富源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具体措施。按照"找问题、抓优势、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海西兴宇实业有限公司、德令哈国有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家结对企业在农产品加工销售、劳务输出、工程承揽等方面与富源村达成了初步意向。联点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负责同志、富源村"三委"班子成员、扶贫(驻村)第一书记等参加了会议。联点领导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丁凤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就如何执行落实好初步意向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再调研、再论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坚持在产业项目选择上抓住市场导向,产业资金使用上长远考虑,对拟实施的产业发展项目,要结合资金、资源、资产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通过企业和村"三委"负责人座谈、村民代表大会、入户调查、市场问卷等方式扩大调查面,广泛征集民意,做好充分的调查论证。同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防止出现"血本无归"现象,确保产业项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要凝聚共识,明确目标任务。村"三委"班子及各结对帮扶企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起来,按照《德令哈市联企兴村"1+1"行动方案》和《德令哈市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工程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当前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村情实际,充分利用资源、资产、资金优势,制定可行的发展方案和具体帮扶措施,确保到2018年底,实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2019年,全面落实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初步形成"造血"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全覆盖,推动村集体经济全面提质;2020年,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村集体经济"市场化运营、公司化管理"新机制,村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实现村集体经济全面做强。

三要按照各取所需、互利共赢的原则,扎实推进结对帮扶工作。为不让企业的帮扶承诺成为空话,村企双方针对土豆粉加工销售,菜籽油榨油作坊,劳务用工输出3个合作项目,要签订合作协议,按照投资比例,明确股份分红,确保村企双方各取所需,互利共赢。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要切实履行好联点帮扶主体责任,发挥好监督作用,不定期检查督导村集体产业发展资金落实、项目进展、合作共建等情况,对发挥作用不明显的企业和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在富源村集体经济"清零"攻坚战中履职尽责,确保结对帮扶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四要分工合作,明确主体责任。在村集体经济"清零"行动中,村"三委"班子要明确自身责任,多出点子,多想办法,发挥好"领头羊"作用,在集资、征地、建设等方面做好村民思想动员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支部引领作用,广泛动员党员积极参与到村集体经济建设中来,形成班子带头"拉",党员用力"推",村民积极"干"的良好局面,为村级集体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结对帮扶企业要充分发挥好资金、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深入挖掘农村集体资源,通过资金支持、产业带动、项目帮扶等形式,着力在"1+1"上下功夫,将工业进步和农业发展有机结合,推进村企共建,确保村集体经济"清零"行动取得实效。(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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