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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推进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11-13  
 索 引 号  20210127-194006-753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8-11-13

今年以来,德令哈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对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谋划,聚焦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加快城乡统筹进程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市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共涉及全市3镇1乡、3个街道办事处和42个行政村的10875户农牧户。

一、采取的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德令哈市建立健全了“双组长主抓、多部门协作、市镇(乡)村联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双组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各项方案制定、任务落实、推进和检查等工作。加强与省、州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帮助解决乡(镇)、村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炼、总结改革工作典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成效。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和42个行政村均已成立了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机构,为全市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按照省州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不断完善的推进思路,制定了《德令哈市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印发了《德令哈市农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德令哈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确认工作指导意见》,确定重点任务,明确目标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同时,根据《德令哈市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工作,将柯鲁柯镇莲湖村和尕海镇富源村作为试点村,试点村均已成立领导小组,并编制完成试点方案,正在推进清产核资工作。

积极动员部署,把握重点推进。组织召开全市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部署会、全市农牧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对全市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出具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分工职责,把握重点,规范操作。在具体工作中,从全面开展农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科学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确认等方面入手,确保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组织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为加快推进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负责人、财务人员共130余人参加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班,针对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和清产核资报表等内容进行了专门培训,并组织各乡镇街道办、行政村业务骨干赴乌兰观摩学习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为营造农牧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编印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学习资料、口袋书、“致全市农牧民朋友的一封信”、张贴宣传挂图及网络媒介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期间共悬挂横幅100条,发放编印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学习资料151本,口袋书230本,宣传挂图137份,“致全市农牧民朋友的一封信”7800余份,在德令哈电视台设置专栏播放“致全市农牧民朋友的一封信”30余期。

做好经费保障,推动工作开展。为顺利推进全市农牧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保障经费83.47万元,其中,市级配套资金32万元,省级资金42万,州级资金9.47万元。在资金使用安排中,将省级资金作为市级经费使用,州级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作为乡镇工作经费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农牧区村集体“三资”现状和成员情况复杂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影响,推进清产核资工作和成员界定任务艰巨,基层干部群众对改革工作的认识不统一,导致工作推进缓慢。二是因村级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难度大。三是由于我市未设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缺乏专业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存在困难,严重影响全市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程。四是基层经管机构不健全,专业队伍素质不强,往往一人身兼数职,影响了改革工作的推进。五是因河西街道办事处辖区白水河村、北山村、巴音河村、巴音河西村等“城中村”近期全部搬迁至甘南村,辖区自然资源全部移交市城投公司,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严密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及42个行政村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明确改革任务和主体责任,部署工作内容,提出具体要求。针对缺乏专业人员,使得农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缓慢,聘用第三方会计协助开展专项工作。

序时推进改革任务。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州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明确各项改革重点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村集体成员身份界定、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等改革重点任务,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让全市各级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乡镇、行政村干部明白工作内容、掌握工作方法,让农牧民清楚改革的重大意义、切身利益和好处,能够积极参与和配合开展改革工作。

全面开展核资确认。按时间节点要求,充实人员队伍,保障工作经费,整合各类资源,强化工作协同,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步骤和时间,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确认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在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深入开展督查指导。加大全市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服务和督查力度,建立健全改革工作定期调度、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市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街道及行政村村开展督查指导,重点督查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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