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7日,我局发放了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的最后一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暨德令哈市火车站街道平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这标志着我市3镇1乡3个街道办42个行政村已初步完成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结束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一直由村民委员会代行职能的时代,自此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将逐步走向正轨,农牧民的收入也将随着所在行政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而提高。自2018年5月我市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我市3镇1乡3个街道办42个行政村先后完成了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以下工作:一是完成了改革时点的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并已通过省级验收,共核实资产总额17231.33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916.13万元,非经营性资产13315.2万元,资源性资产资源性资产2860.76万亩(二调数字),同时完成了农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中的逐级审核上报工作;二是各村通过制定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办法,并通过摸底、审核及确认三次公示,又经过后期“回头看”核查后,共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9849户33783人;三是各村通过制定本村村集体资产股权设置与量化办法,将9523.04万元资产折股量化到33783名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四是各村制定了符合村情社情的章程制度,通过股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成立了集体股份制经济合作社的监理会、理事会,成立了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今后,我局将根据省上统一安排,建设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同时查漏补缺,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整个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档案资料,争取在2020年6月底前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德令哈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