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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业务——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水平新举措
2021-02-25  
 索 引 号  dlh1/2021-00118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1-02-25

为积极稳妥有序探索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路径,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费用结算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青海省确定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按照省、州医保局要求,德令哈市医疗保障局积极安排各定点零售药店上线试运行医保新系统(云药店),现市属35家零售药店已完成前期的信息采集工作。

城镇职工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业务已于2月1日起开通,将于6月底前开通药店和城乡居民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业务,年底前开通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特殊病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业务。届时,已实施省外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的备案人员无需另行备案,同步开通住院和门诊跨省直接结算业务;未备案人员通过下载青海医保APP,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实施门诊跨省直接结算业务服务,无需办理备案,跨省门诊费用可直接扫码结算;没有下载青海医保APP和开通医保电子凭证以及年龄较大且下载有困难的人员可通过社会保障卡实施结算,但需先行备案后方可在省外直接结算门诊费用。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业务的开通,在不改变参保人统筹地区前提下解决参保群众医保报销问题,极大地方便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居住人员、常住异地工作人员以及转诊转院人员异地就医。不仅利于极大提升参保群众医保获得感,便利人口流动,也利于促进医保在全国层面政策、系统、管理和服务的统一,推动医保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德令哈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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