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德令哈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19  
 索 引 号  20210223-171104-416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0-01-19

德令哈市公安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德令哈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的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政务、警务公开工作部署,成立了由德令哈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建林为组长,局机关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市局提出了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的十项措施:一是加强对市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三是建设好运维好市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平台;四是健全市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五是完善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六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七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八是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九是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十是做好政务服务、意见征询和政务查询等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提升德令哈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认真谋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根据德令哈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要求,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2019年德令哈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结合公安机关职责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表单化管理。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市公安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考核,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跟踪问效,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度有考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各项责任有效落实、确保各项目标圆满实现。

(三)紧抓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工作。一是将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公开属性审查制度,依法做好事关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决策、会议和文件公开,以及权责清单调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公开等工作。二是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切实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媒体和新媒体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按要求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四是部署网安、治安、禁毒、交警等宣传部门加强政务预警监测,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及时上报。2019年,我局在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其中通过政府平台向群众发布入户公告12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同时,我局在公安局域网发布警务动态信息1110条、媒体报道167条。“德令哈公安”微信公众号已发布信息580条,关注量超过1.2万人。阳光警务公布信息1950条,以案释法公布信息8次,工作日上班时间实时接听政府信息公开及办事服务咨询电话累计630余次。

(四)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开展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理等工作。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开设便民导航专栏、办事指南专栏,积极开展在线服务工作。“互联网+交通管理”深度应用,全面启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服务。二是提升实体业务大厅服务能力。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建设要求,规范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出入境管理窗口服务,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集中进驻,积极推行“一窗受理、一站服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积极公布“一次办”事项清单,推行“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三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清理并通过市局网站和其他宣传渠道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照和材料。所有窗口单位依托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平台搭建德令哈公安网上警务评议,由警务督察部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及时联系回复群众,切实做到让群众满意。

(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导下,继续做好网站常态化维护管理,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切实做好有关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建设,完善市局门户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二是管好用好政务新平台。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微视和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避免开而不管、管不到位。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网络谣言等,按程序及时发布信息,表明态度,回应关切。三是加强“阳光警务”平台管理,完善平台运行机制,确保“阳光警务”信息更新及时鲜活,运转高效规范。统筹运用“警民直通车”等新媒体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增强传播效果和用户体验。

(六)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决策、执行、行政执法、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民生领域、财政“七公开”规定,分解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规则要求固化到现有业务管理工作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府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内容、标准、方式,注重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0

0

0

行政强制

1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工本费)557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次

2026437.9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还有许多不适应、不到位的地方。一是个别部门和民警思想认识不到位,只重视侦查破案不重视政务公开;二是个别部门信息推送质量不高、数量不足、信息录入不规范;三是因公安业务工作较忙引发的信息发布超时限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改进提质,切实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在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网维护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发布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信息发布重点;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章立制,把开展政务公开活动与公安业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彰显公安特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德令哈市公安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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