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 2017-03-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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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是市政府主管国土资源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土地、矿产资源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及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国土资源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审核市以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参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 4.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 5.负责实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健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拟订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制定实施地籍管理办法,指导土地确权,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6.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执行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监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10.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1.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2.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并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组织管理基础测绘和地籍测绘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工作;查处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局分管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补助事业单位3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本级、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德令哈市土地储备中心、、德令哈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沙石管理办。 (三)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13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2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人。其中:实有在职人数:行政13人,事业11人、自收自支3人;退休7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财政预算拨款(补助)收入为608.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收入536.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收入23.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收入48.1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00万元,包括其他资本性支出3016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97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40万元。 (二)关于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财政预算拨款(补助)支出情况说明 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财政预算拨款(补助)收入支出608.1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36.38万元,占比88.20%,商品和服务支出23.60万元,占比3.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18万元,占比7.92%。 (三)关于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财政拨款(补助)支出情况说明 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8.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18万元;公用经费2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关于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5万元。 公务接待费2.37万元,主要用于省、州国土部门来我局检查、指导土地利用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验收专项,土地管理情况中发生的食宿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5万元,主要用于检查、实施土地、矿产方面监督检查等公务活动发生的车辆运行费用。 (五)关于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收支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31608.16万元。 (六)关于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00万元,本年支出31000万元,包括其他资本性支出3016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97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40万元。 (七)其他说明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无数据。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通过预算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行政事业经费,包括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专项经费。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国土资源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土地资源储备支出(12项)事业运行(50项)、测绘事务(03类)事业运行(50项):指用于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用于市国土资源局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购房补贴(03项):指用于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manager/file/file/20170410/20170410173123_326.xls ne-height:200%;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6pt;">(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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