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德令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 2017-03-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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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德令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8月成立,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下设4个二级局。设置该机构的依据是(西办发[2010]10号)文件,设立德令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规、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依据《国家公务员法》和配套的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事项;负责对政府部门的人事工资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3.根基国家和省、州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作分配的宏观政策,提出实施建议;编制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计划和工资计划;研究拟订事业单文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4.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建设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及聘用管理工作。 5.承担人力资源的规划、开发与利用工作,执行人才流动政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承办人才中介机构和人事代理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公务员考录和政府序列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调配工作及引进人才工作;承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6.承办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考核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7.执行退伍军人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退伍军人管理、安置和培训工作。 8.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社会保险指导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实施行政监督检查;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事务协调和行政管理。 9.贯彻执行促进城乡就业的政策和规定;研究规划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管理职业介绍机构;拟订失业人员就业的保障措施;组织实施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有序转移。 10.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标准;执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推进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落实。 11.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承办劳动监察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范化实施;监督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监理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处理机制,依法开展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和仲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受理或处理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上访以及突发事件,并组织拟订相关实施办法或制度。 12.执行国家关于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承办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和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保险扩面、接续和社会化发放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和城乡居民各项保险业务。 13.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运营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市就业基金和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14.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统计、宣传和信息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置4个综合岗位:文秘综合管理岗、工资基金管理岗、人力资源管理岗、社会保障综合管理岗。核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6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1名(副科级)。 德令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设行政编制6人,实际人员4人,退休人员4人,其他人员10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1210.7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1210.74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66万元,教育支出1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7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3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7.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7.74万元。 1、人员经费1020.6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等)。 2、公用经费147.0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领导监督视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用于支付车辆燃料及维护费用等。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公务员专技人员奖励金、退休人员核查经费等项目支出。 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单位年度部门预算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经费拨款的所有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一般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总体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2017年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部门收入情况 1.资金来源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由市财政拨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等。 2.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其他情况说明。我单位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无数据。政府采购预算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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