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03-31  
 索 引 号  20210129-165612-917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7-03-31

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及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拟订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修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协调处理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城乡规划执法监察;会同文物等主管部门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相关的审查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三)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责任。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工作。

(五)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六)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和指导实施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招投标的法规和规章;拟订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省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组织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市内风景名胜区评价定级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协助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组织拟订村庄的小城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及生态移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城市地理信息的采集工作。

(九)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全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负责建设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指导城市燃气、热力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规划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一)承担德令哈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所属单位

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规划室、建设室、房产室、办公室、保障性住房运营室五个科室。行政独立机构1个。

(二)人员构成

2016年末人员情况,行政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员7人(其中领导职数3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在职人员9人,行政事业退休8人,遗属3人,其他人员31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318.1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3178.14万元,其他收入(收费项目)14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3318.14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5.51万元,农林水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1.5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09.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61万元,项目支出279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4.14万元。

1、人员经费489.3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等)。

2、公用经费34.7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6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市来人来访的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日常维护、过路过桥费、油料费等。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市住建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经费、工程建设专项等项目支出。

2017年收支总预算3318.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5.51万元,农林水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1.51万元。

五、部门收入情况

1、资金来源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由市财政拨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等。

2、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3318.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5.51万元,农林水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1.51万元。

六、部门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3318.14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5.51万元,农林水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1.5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09.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61万元,项目支出2794万元。

七、其他情况说明。我单位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无数据。政府采购预算无数据。

/manager/file/file/20170411/20170411105813_720.xls

  

主办方: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技术维护:德令哈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技术中心
电话:0977-8218876 邮箱:dlhzf@163.com   青ICP备1900002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8020003     青公网安备6328020200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