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德令哈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2-08  
 索 引 号  dlh1/2024-00103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02-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通过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政务新媒体“德医保”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95条,采取图文、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丰富解读形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总关注人数达到5931人。二是畅通互动渠道,采用线上线下联动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工作群及线下开展宣讲咨询活动7场,及时梳理业务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指定专人专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对发布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二是通过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人员信息,同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上及时录入“一单两库”数据,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政务信息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宣传矩阵建设。通过“德医保”官方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医保惠民政策和便民服务,积极展现德令哈医保惠民形象。二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提升群众医保服务体验。通过手机“青海医保”APP,让群众及时了解医保参保缴费、个人账户余额、看病就医支出等信息;开通行政企事业单位网厅申报、灵活就业人员手机缴费,不需要去代缴银行或者税务窗口来回跑腿;及时落实医保人脸智能识别、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等支付政策,方便了群众的看病就医、购药需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改革,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重要指示精神,联合卫健、市监及经办机构,采取实地查看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等形式,持续加大我市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高压态势。2023年全年,现场核实53家定点医疗机构、35家定点零售药店。通过智能审核拒付医保基金2.6万元,追缴5家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费用6.44万元,暂停1家医疗机构服务协议3个月,68家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主动上缴违规费用140.33万元,依托国家、省级、州级医保基金飞行检查,7家医药机构交回全部违规费用623.31万元、行政处罚6.62万元,管好人民群众“保命钱”“救命钱”的防火墙进一步巩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 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 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提前谋划意识不强,导致部分政策出台后未能持续地、广范围地推进政策解读,政策影响力、传播力无法进一步扩大。二是公开形式较单一。目前我局政策解读仍存在制作模式化、形式创新不足等问题,有温度、有力度、接地气的解读较少,信息有效传播力不强。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改进医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切实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加强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动画漫画、短视频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形象化、通俗化发布政务信息,全面提升医保政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的培训,强化医保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持续提升医保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加强信息内容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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