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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令哈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工作综述 | ||||||||
| 2024-0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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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林草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重要会议精神,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提档升级全市造林绿化及林草资源管理工作,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一)科学推进国土绿化 1.扎实完成中央预算内项目。一是2023年我局计划实施了林业项目14个,其中中央预算内项目6个,项目包含人工造林、森林抚育、苗木发放、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其中计划人工造林3629.25亩,栽植苗木41.37万株,森林抚育1万亩,建设林灌设施及机井2眼,41.37万株苗木已全部发放,截至目前所有项目已实施完成并通过县级自查验收。二是2023年我市计划实施了草原重点项目4个,项目包含有害生物防控、沙化草原治理、草畜平衡监测、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等内容,其中草原有害生物防控50万亩(地面鼠25万亩、地下鼠25万亩)、沙化草原治理2万亩,重度退化草原治理3万亩,退化草原补播3万亩,草监测项目2个,目前草原有害生物地面鼠25万亩正在实施中,其余所有项目已实施完成并通过县级自查验收。三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担好“绿色使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生态文明意识,组织670余名干部职工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设总规模230亩,栽植新疆杨、河北杨共计1.2万株,展示展板6块、悬挂横幅50余条,动员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的热潮中来,营造了全民植绿、美化家园的良好氛围。四是全力推进生态廊道化。2023年我局实施城区环境整治项目8个,总投资3881.59万元。种植各类花草432亩,高标准实施提升长江路、环城西路、都兰路等城区道路绿化景观,打造一路一景、一河一景的绿化景观,实现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截至目前全市补植补栽青海云杉、榆叶梅、金叶榆、丁香等绿化植被14种,总种植量172.3万株。五是科学制定三北工程建设年度计划,认真谋划申报三北工程建设项目,编制完成德令哈市三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沙化土地治理2万亩,退化草原补播6万亩、沙化草原治理3万亩、重度退化草原治理3万亩,荒漠化治理完成率、种草改良任务完成上图入库率100%。 (二)林(草)长制实施运行情况 1.完善林(草)长制体系建设。严格按照省州市总林(草)长会议相关安排部署,合理划分林(草)长责任区域,明确林(草)长职责,实行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完善林(草)长制工作机制,制定“林(草)长+河湖长”、“林(草)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建立市、乡(镇)二级督查考核体系,组织实施督查考核1次。结合工作需求,调整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领导小组。 2.强化林(草)长履职尽责情况。制定《德令哈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23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有效推动落实,召开市级林(草)长会议5次,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助解决林草领域重点难点问题5个。三级林(草)长共巡林1006次,其中,市级巡林18次,乡(镇)级林长巡林168次,村级林长巡林702次,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118次。签发林(草)长令2条,有效推动林(草)长制工作落实落细。 (三)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 1.加强公益林管护成效。2023年,我局全面落实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9.62万亩,管护资金484万元,聘用农牧民管护员176名,落实管护工资2800元/人·月。积极对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脱贫户就业情况,优先安排脱贫户管护就业工作,共聘用20名脱贫户为护林员,年收入达33600元,助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果。同时,严格按照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和管理考核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年内召开管护站站长例会11次,培训1次,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率100%。 2.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我市按照省州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组织管理、技术保障、专业队伍保障、成果质量核查等相关要求,完成林草综合监测样地68个,监测规划、数据与成果一致。 3.森林资源管护情况。为有效落实国有林和非国有林管护任务及责任,切实做好国有林和非国有林建设管理工作,成立了德令哈市国有林和非国有林生态效益补偿领导小组,健全完善管护办法和管理考核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并签订责任书,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护机制。《德令哈市2023年国有林管护实施方案》和《德令哈市2023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并已批复。 4.禁牧和草蓄平衡监管情况。我市根据《海西州2021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并参照国土“三调”数据,划定禁牧区265.6万亩,草畜平衡区1558.24万亩,将草原禁牧和草蓄平衡监管作为日常草原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年内组织禁牧休牧和草蓄平衡督导检查2次,禁牧和草蓄平衡落地上图率100%。 5.湿地保护成效。严格落实湿地保护修复管理规范,聘用湿地管护员4名,成立湿地生态监测站并及时上报监测报表。储备湿地保护项目两个,总投资400万元,均按相关要求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同时,结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开展科普宣教活动,悬挂横幅6条,发放宣传资料520余份,有效巩固湿地保护成效。 6.森林草原湿地违法违规问题情况。按照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了德令哈市全面开展摸排整治违法侵占破坏林草资源行为安排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并向各成员单位印发摸排整治违法侵占破坏林草资源行为排查表,按时上报工作总结。同时,对森林草原湿地违法违规问题情况及时进行核查整改,2023年下达德令哈市国家森林督查问题图斑1个,已完成整改并销号。草原变化图斑中2022年第一期我市违法违规占用草原图斑问题共计11个,涉及9个项目,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完成2022年第二期草原变化图斑及2023年第一期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工作;非法占用草原案件共8项,已结案8项、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相关手续2项、取得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3项、临时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1项。 (四)巩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成 1.完善建设,持续推进社区共管。组织工作人员以蒙、汉双语到村两委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州、市“两会”精神,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持生态保护与民生事业协调发展,“村两委+”建设步伐更加稳健。 2.加强跨区域联防联保执法和宣传合作。我局与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酒泉管理分局(盐池湾)、祁连山国家公园天峻县管理分局积极沟通协商,签订《祁连山国家公园跨区域联防联保执法和宣传合作协议书》。充分发挥管护队伍优势,积极构建片区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祁连山国家公园治安防控跨区联防联保合作制度。 3.开展“绿盾”、“清风”综合执法专项行动。为有效的震慑我市自然保护地非法捕捞、贩卖珍贵水生野生动物、破坏草场、盗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我局组织联合开展了“绿盾”专项行动、2023年“清风行动”专项执法检查、野生动植物保护“网盾”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开展执法活动6次,出动车辆30辆,执法人员110人次,检查各类店铺32余家,向被检查单位签发非法采集、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制品法律责任告知书9份,下发冬虫夏草出售收购事项告知书15家。2023年依法向德令哈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移送2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麻雀等鸟类)案。 (五)加强林草灾害防控 1.强化火源管理,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我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制定印发《德令哈市森林草原防火规划》,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建设,压紧压实三级林(草)长林草灾害防控责任,落实落细网格化管理。年内召开市级林长制暨森林草原防火会议1次,局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安排部署会议7次,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题培训会1次,开展防火应急演练3次,联合市相关部门深入祁连山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林场、乡镇、街道等重点区域开展辖区林草灾害防控巡护90余次,出动人员2400余人次,排查安全隐患40余次,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处置实战演练3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7次,出动人员40余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宣传资料及宣传品1200余份,张贴倡议书100余份,悬挂横幅10条。 2.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控目标完成情况。成立了德令哈市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召开“绿盾2023”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面积6万亩,成灾率4.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93%以上,监测覆盖率85%以上;苗木复检196车384.7153万株,检疫苗圃地5处,产地检疫面积405.35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面积92455.82亩,普查率100%,检疫木材11家738.139m³,松木及其制品复检率100%,检疫花卉3家0.103万盆,严防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危害和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灾情,确保林草生态安全。 (六)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推动有机枸杞标准化基地建设,与枸杞经营企业签订《德令哈市枸杞经营主体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24份,发放“中国青海柴达木枸杞”白皮书60本,示范推广枸杞标准化技术。对各乡镇枸杞生产基地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和禁限用农药进行排查,严格管控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监督检查集贸市场林产品食用安全6次,巩固发展林下经济,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目标完成率100%。 (七)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1.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作机制。我市从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德令哈市“网盾行动”和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联合成员单位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活动3次,加强全链条严打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违法犯罪。 2.积极开展打击售卖违法捕得野生动物制品行动。成立德令哈市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与巡护监测相结合,对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疫源疫病进行严密监测,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协助保险公司开展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理赔工作,共赔付野生动物致害203笔,赔付金额75820元,救助各类野生动物10只,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疫源疫病防控宣传7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全市农贸市场、水产店、餐饮店、特产店、农家乐、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场所开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贮存、销售、加工、食用等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食用野生动物,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经营食用青海湟鱼及野生鸟类等重要的野生动植物、鱼类、海鲜及动物产品进货台账进行了详细检查,共检查各类经营场所110余家,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车辆10台次,未发现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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