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关于德令哈市财政局2018年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 ||||||||||||
| 2018-02-06 作者:佚名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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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政财预字[2018]157号 市级预算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依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预算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6〕189号)、《青海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青财预字〔2016〕1994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強化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财预字〔2017〕2290号)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切实提高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和规范性,现制定我市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请各预算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做好2018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 一、提高对预决算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打造阳光财政,建设透明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预决算公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助于促进党政部门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级各预算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市级预决算公开的基本原则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通过公开进一步促进财政深化改革,促进财税政策落实,促进财政管理规范,促进政府效能提高。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并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三、市级预决算公开的基本要求 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坚持问题导向,重视公开实效,聚焦社会热点,回应公众关切。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 四、市级预决算公开内容 (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 1.2018年度政府预算和2017年度政府决算,主要公开预决算报告、预决算草案说明。 (1)预决算草案主要包括市级预决算收支情况。含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以上四本预决算收入表和支出表应单独制作公开,不得合并公开。市级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决算基本支出单独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市级应公开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和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预决算草案说明主要包括政府债务举借情况、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或执行的情况、市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市级预算调整情况。包括经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各类预算调整方案。 3.财政管理制度。包括预算公开管理、税收征管、非税收入收缴、政府性基金项目、税收优惠政策等财政收入制度,本级专项支出管理、转移支付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支出制度,会计、国库、财政专户、国有资产等其他财政管理制度。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 1.部门概况。按照模板格式进行公开。 2.部门预决算公开表。按照模板表格格式进行公开,没有数据的空表,不得自行删除,应在表底用文字注明本部门无相关收支项目。各部门(单位)应确保公开表格中的明细项目合计数与“合计”栏填列的数据一致。 3.部门预决算公开说明。按照模板格式对部门预决算公开数据进行说明。其中,在公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信息时,应包含以下内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市级各部门(单位)在进行公开说明时,应确保文字说明中的数据与公开表格中的数据相一致。如表格为空表或表格中数据为“0”,对应的文字说明中金额也应填“0”。按要求需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作对比说明的,即使发生额为“0”,若发生增减变化,也应填写增减变化原因。若无增减变化,则应写明“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相同”。 4.名词解释。对本部门预决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以上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按照市财政局提供的公开模板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公开。 5.部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2018年公开项目、公开内容格式、公开时间等,由市财政局另行布置。 6.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除在部门预决算中公开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外,其他公开要求应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7.资产信息公开。市级部门(单位)除在部门决算中公开相关资产信息外,对其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有关情况单独进行公开,公开时间与部门决算公开时间同步。 五、预决算公开主体、时间、方式 (一)公开主体 政府预决算公开主体为市财政局,部门预决算公开主体为市级预算单位。 (二)公开时间 政府预决算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批准后20日(自然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在市财政局批复后20日(自然日)内向社会公开,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 (三)公开方式 对于政府预决算公开,实行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同步公开,并保持数据一致。市财政局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时。对于部门预决算公开,市级部门(单位)若有独立门户网站的,必须实行“双公开”,即除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外,还应在市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平台同步公开预决算,并保持数据一致。若无独立门户网站的,只需在市人民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的“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全市预决算公开在统一平台网址为:http://www.delingha.gov.cn/mainPage.action。 六、涉密信息处理 市财政局和市级预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市财政局和市级预算单位在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2.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3.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七、强化公开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各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抓好工作落实。市级各预算单位如在预决算公开中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细化程度不足,被国家、省专项检查中通报并扣分的,市财政将压减该单位部门预算财政资金补助额度。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 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市级各预算单位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市财政局定期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切实推动预决算公开依法有序进行。市财政局按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做好预决算公开的牵头、指导、督查等工作。 (三)做好舆论宣传。 预决算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各预算单位要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预决算公开氛围。对预决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解释内容要做到通俗易懂。 2018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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